无论做什么,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,话不多,但句句在理。
而霍凌云呢,那就是个混世魔王,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主儿。
宫学里的老夫子哪个没被他气得吹胡子瞪眼过?
作为伴读,理应替皇子挡罚,但偏偏他是太子哥哥的伴读,太子哥哥还护他护的紧,最后倒是反过来了,霍凌云闯祸,太子哥哥善后。
哦,对了。有一种情况下,太子哥哥是不会给他善后的,就是霍凌云捉弄我的时候!
他总是耍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把戏,很是恼人,要不是喜欢他,我早就跑到皇帝舅舅面前告状,打他板子了,到时候太子哥哥也护不住他!
没错,我喜欢他,这也是我自小到大,心中最大的秘密。
那时的我,年岁尚小,心思却也单纯得紧。
对于“喜欢”二字,懵懵懂懂,只知道瞧见他时,心里头便如同揣了只小兔子,扑通扑通跳个不停。
要说这喜欢的缘由嘛,倒也简单。初见那日,正巧撞见他与人打架。对方是个比他大了两三岁的孩子王,平日里没少仗着身量欺负人。可谁知,偏偏踢到了霍凌云这块铁板。
只见他小小的身子,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,竟将那个比他大的小子按在地上,一顿胖揍。
拳头如雨点般落下,打得那小子哭爹喊娘,毫无还手之力。
末了,他气喘吁吁地站起身,小胸膛一挺,高声道:“听好了,小爷霍凌云,家住东城大将军府,不服随时来战!”
声音不大,却透着一股子不容置疑的霸气。
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身上,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边,汗水顺着脸颊滑落,他却毫不在意,只是用手背随意一抹,那双眼睛亮晶晶的,像是天上的星星落入了凡间。
我承认,这就是小孩子调皮打架的场面,可偏偏,他生得那样好看,眉眼精致,唇红齿白,小小年纪,已然有了几分俊俏的模样。
我站在不远处,看得入了神,只觉得一颗心都快要跳出嗓子眼了。<