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仅仅享了三天福的我,人生从easy模式变为了hard模式。
我是张婉留下唯一的“遗物”,这让谢振华这位法外狂徒没有在养育孩子的途中“不小心”让我没了。可我又有一双与生父一模一样的眼睛,这让谢振华在留我一命的同时,也处处看我不顺眼。
当然,这是很久之前的事了。
我毕竟有着成年人的灵魂,还有着7岁小儿的成长时间,在扭曲的家庭关系中,我逐渐学会了伪装,成长成了一个乖巧听话的好学生。但只有我自己知道,自己的心理状态以及人品都十分的不健康。
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?在张婉死后,年仅33岁的A市首富的谢振华居然真的守身如玉,多年来明里暗里一个女人也没找过。
那时我就知道猜想自己应该是穿书了——我不了解幻想文学中的男人,难道还不了解现实生活里的男人吗?
所以我对自己的性格和人品都十分自洽——在一本小说里,有点心理疾病很正常吧?毕竟按一般套路,心理不正常的才是“角色”,心理正常的怕只有NPC。
穿书的想法在我16岁时得到了证实。
16岁那年我遇见了一个男生,他叫秦友臻。这人长了一张俊郎秀气的脸,身形俊朗,有着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独特魅力。
但吸引我的并不是这些,而是他头上的进度条,上面明晃晃地写着“好感度:13%”
一开始我以为这是他对我的好感度,但在后来的相处中,我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攻略的人。
我和秦友臻的孽缘由此开启。
说实话,我是爱过他的。在他为我一次次挡下原书中莫名其妙不合逻辑的校园霸凌时、在他为我一次次处理了谢振华神经病一般的刁难时、在他几乎把全身心投入在我身上,只围着我一个人转时、在他……利用系统帮我布局,一步步坐上谢家董事长的位置时。
在我成为谢家新任董事长那天,他头上的进度条达到了100%,我静静地等待着他的消失,甚至光是